今年春节期间,南宁市公安局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相关规定,严密巡逻防控和查处工作,有力守护了“南宁蓝”,确保了春节安全。据统计,从除夕至大年初六,南宁市公安局各部门共出动警力8934人次,动员社会力量5388人次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,共查处烟花爆竹相关案件135起,处罚138人。 今年,南宁市公安局除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,向市民群众进一步明确市区和各县区的禁燃限燃的区域和时段外,还加强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执法力度。 民警除了在主要街区、广场、车站等场所加强巡逻防范,还深入辖区内的重点部位、居民小区、公共聚集场所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对乱设摊点售卖烟花爆竹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、非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,并对查处的违规人员进行实名曝光。 经过警方管控查处,春节期间大部分市民都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相关规定,但仍有一些市民存在侥幸心理。2月12日23时许,民警在那元与公曹路口发现有市民在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,立马上前劝导。2月12日24时许,在康岭花城公曹路与上峰路口,民警发现有燃放过后起火的烟花爆竹盒,当即上前扑灭。 仅除夕当日,全市公安机关就查处非法运输、存储、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53起,行政拘留2人,罚款54人,共处罚款6000元。
民警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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